规章制度


11.电子资源使用须知

       一、根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和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大学图书馆与资源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我馆为各类电子资源提供信息存储空间,资源供应商提供电子资源信息。我校师生均可在山东大学IP区域内,免费使用图书馆购置的电子资源,但使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恶意批量下载资源内容。资源供应商对使用者访问资源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和技术手段,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立即封锁恶意批量下载的IP或代理服务器。

      二、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谋利。

      三、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

      四、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对违规者进行追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此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责任。


12.☆个性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开辟有多层次、多功能的读者个性空间:读者自主学习区、专家研讨室、学术研讨区、专题阅览区、共享空间等。

二、个性空间使用,只限于我校师生学习、研究、研讨之目的。

三、专题阅览区内各种文献,只提供阅览,禁止带离阅览区。

四、研讨室采取预约使用办法,读者如有需要,请到服务台进行预约申请。

五、研讨室内无隔音设施,请轻声交谈,切勿喧哗。

六、研讨室使用完毕请到服务台办理注销手续。

七、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清洁。

八、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自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