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借阅

委托借阅是指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书目检索平台在线申请非本馆藏地图书,并运送到指定取书地,实现图书跨校区借阅。委托借阅物流由图书馆承担。委托借阅的馆藏地涉及一校三地所有校区图书馆。

如何委托借阅?

第一步: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在“个人信息”中添加手机号码和email地址,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接收委托到书信息,如已添加手机号码、验证邮箱,可直接转至第二步。

第二步: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请求。

点击“资源检索”查找到欲借图书,可以选择 “委托/预约”模块中对应图书右侧的“请求”选项,选择“取书地”,点选“确定”按钮。若此书符合委托条件,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委托操作完成。

第三步:接到图书到馆通知后,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步:所借图书可于任一校区图书馆归还。

如何取消委托?

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点击“我的请求”,显示读者所有请求情况-->点击“请求管理”,点选“委托请求”按钮,在“操作”栏选择“取消”按钮,完成委托取消。

 

委托借阅须知

(1)委托借阅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博士生每次限委托4册,其他读者每次限委托2册。

(3)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在运送途中、被馆内读者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

(4)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5)读者如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将无法委托借阅图书。

(6)委托成功,逾期不借达2次者,将暂停“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咨询电话

· 中心校区图书馆    0531-88364483

· 蒋震图书馆         0531-88361665

· 洪家楼校区图书馆  0531-88375734

· 趵突泉校区图书馆  0531-88381739

· 千佛山校区图书馆  0531-88395362

· 兴隆山校区图书馆  0531-86358026

· 软件园校区图书馆  0531-88390901

· 青岛校区图书馆     0532-58630113

· 威海校区图书馆    0631-568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