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委托借阅?
委托借阅是指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OPAC系统在线申请委托借阅的图书,图书馆通过物流系统将读者所借图书运送至取书地馆,办理借阅手续,实现读者跨校区通借。委托借阅的馆藏地涉及一校三地所有校区图书馆。
委托借阅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在“证件信息”中添加手机号码和email地址,“点击验证”邮箱,邮箱验证成功后方可接收委托到书信息,如已添加手机号码、验证邮箱,可直接转至第二步。
第二步: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申请。
点击“书目检索”查找到欲借图书,读者可点击“委托申请”选项,选择“取书地”,点选“委托”栏下的单选按钮,最后点击右下方的“执行委托”按钮。若此书符合委托条件,系统给出委托成功的提示,委托操作完成。
第三步:接到图书到馆通知后,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借阅手续或依据取书短信到取书地馆自助取书。
第四步:所借图书可于任一校区图书馆归还。
委托借阅须知
(1)委托借阅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博士生每次限委托4册,其他读者每次限委托2册。
(3)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在运送途中、被馆内读者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
(4)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如委托图书存放到自助取书柜中,接收到取书短信后,请于24小时内凭短信取书码到取书地馆自助取书,逾期图书将被收回。
(5)读者如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将无法委托借阅图书。
(6)委托成功,逾期不借达2次者,将暂停“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咨询电话
· 中心校区图书馆 0531-88366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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