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服务

读者入馆须知

  •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
  • 读者进入馆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 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 自觉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禁止占座行为。离开时请随身带走自己的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休闲桌椅。
  • 爱护图书馆的各种文献,文明借阅;爱护馆内各种家具和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 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妨碍他人查阅文献,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 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言行。
  •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 读者发生违章、违纪时,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按章处理。
  • 欢迎读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图书馆做好服务工作。
  • 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借阅册数借阅期间(天)
本科生不限30
硕,博研究生不限60
在职研究生,进修生不限60

文献借还须知

  • 校园卡是读者借书唯一有效的凭证。
  • 借书前,读者应了解图书馆借阅规则,并按照规定的借阅办法进行借阅。
  • 自选借阅时,要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闭架借阅时,由工作人员陪同入库查找,并办理借阅手续。
  • 经过出口时,如遇到监测器报警,主动接受检查。
  • 认真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涂污、撕割等情况又没盖污损章,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确责任。
  • 还书日期,可登录“我的图书馆”查看。
  • 如需续借,在无其他读者预约情况下可在网上续借或持校园卡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借期内只能续借一次。
  •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中到期,可在开学后7天内归还;在节假日到期,可在假日后第一天归还。
  • 请爱护图书及借阅设备,遵守借阅规则,维护借阅秩序,如有违章按《文献借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 读者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服务台咨询。
  • 特藏文献不予外借

文献借阅违规处理办法

  • 所借图书逾期一天罚款0.1元。
  • 图书逾期暂停图书借阅。
  • 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补。重要馆藏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卷书为全套价)的2-50倍赔偿。
  • 污损所借图书、条形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赔偿损失。
  • 偷窃、破坏书刊者,停止借阅三个月,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责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报告所在单位,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特藏文献阅览使用规定

一、阅览服务
     1、凡有重印、影印、复制本、电子版及图书馆已数字化的古籍,除从事版本研究所需者外,原则上不再提供原版古籍。
     2、需要使用没有电子版的古籍文献时,读者可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电话:88361969;电子邮箱:sdtsgtcyl@sdu.edu.cn。工作人员进行扫描,取得电子版文献后,再通知读者使用。
     3、凡残破、蛀损严重、脱线等未经修复的文献、正在修补的特藏文献,暂不提供服务。
二、读者因科研、教学需要使用图书馆特藏文献,原则上可以免费拍照复制。具体包括:
     1、阅览室内工具书及影印古籍。
     2、图书馆提供使用的所有电子版文献。
     3、保存完好的民国书刊。
三、校内大型项目需要整本复制图书馆古籍者,需提交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非教学科研原因大规模使用和复制本馆特藏文献,需以协议方式进行,并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