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1.如何预约图书?

预约借阅是指当读者需要借阅的图书在所有馆藏地均已借出时,可通过图书馆书目检索平台提交预约请求,待图书归还后,图书馆根据预约信息通知读者在指定时间、地点借取预约图书的服务模式。

如何预约借阅?

读者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 点击“资源检索”查找到欲借图书,如发现欲借图书的所有可借复本全部借出,选择 “委托/预约”模块中对应图书右侧的“请求”选项,选择“取书地”,点选“确定”按钮。若此书符合预约条件,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预约操作完成。


如何取消预约?

登录“我的图书馆”-->点击“我的请求”,显示读者所有请求情况-->点击“请求管理”,点选“预约请求”按钮,在“操作”栏选择“取消”按钮,完成预约取消。

 

预约借阅须知

(1)读者欲借的图书在所有馆藏地全部借出情况下,可进行在线预约申请。

(2)读者每次限预约1册图书。

(3)预约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9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4)读者如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将无法预约借阅图书。

(5)约而不借达2次者,将取消“预约借阅”权限180天。


12.如何使用青岛校区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

自2017年11月2日起,青岛校区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对校内读者正式开放,欢迎大家预约使用。

访问地址:http://seat.lib.sdu.edu.cn/home/web/index/area/19,您也可以打开图书馆主页的“研讨间预约”页面,点击左侧的“座位”链接访问。

预约之前,请仔细阅读预约规则,以免产生违规,给您带来不便

13.如果书刊超期如何罚款?

所借图书逾期一天罚款0.1元。

所借图书到期不归还,每过期1天罚款0.10元,过期3天内归还者,不收罚款;超过3天,按超期实有天数罚款。

14.如果所借书刊不小心丢失,如何赔偿?

读者所借书刊如有严重损坏或遗失时,原则上以相同版本的正版书刊赔偿(题名、著者、出版社信息、ISBN号等相同)或同一出版社更新版本的正版书刊进行赔偿(影印本、复制本、带有其他单位馆藏章等无效)。

重要馆藏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卷书为全套价)的2-50倍赔偿。

①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补。

②不能以原版本实物赔补的,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卷书为全套价、期刊合订本为全年价加装订费)的2~50倍赔偿。

③赔偿时,如已超过借阅时限,过期费照收。

④赔偿书刊在一个月内找到,可凭赔偿收据退回赔款,过期费照收。


15.图书的馆藏地如显示“外国语学院”在哪里?

图书的馆藏地如显示“外国语学院”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外国语学院资料室。

16.在使用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时有什么预约规则?

一、座位预约规则

1、读者可预约当日或次日的座位,预约系统使用山东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密码登录。

2、预约当日座位的读者,预约成功后不可取消,并需在预约成功后30分内刷卡进入图书馆签到。

3、预约次日座位的读者,需在次日早上8:30前刷卡进入图书馆签到。

4、预约后未签到的读者将被记录违规1次。

5、如需取消次日的预约,需在次日7:30前取消预约,具体操作:点击我的中心--我的预约--取消预约。

6、放弃座位离开须在馆内任一台触屏选座机选择“签离”并刷卡,青岛校区的读者有第二种办法:图书馆大厅出口防盗仪处立柱刷卡机,刷卡即签离。放弃座位离开未“签离”计违规1次。

7.临时离开:离馆前须在选座机上选择“临时离开”并刷卡,读者返回座位时,须在选座机上刷卡重新签到后方可使用;座位保留时间内未返回签到,记违规1次。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以供他人选用。

【济南校区】中午11:00-13:30临时签离座位保留120分钟;下午16:30-18:30临时签离座位保留90分钟,其他时间临时签离座位保留60分钟。

【青岛校区】全天临时签离座位保留120分钟。

【威海校区】上午11:30-12:30临时签离座位保留150分钟;下午17:00-18:30临时签离座位保留90分钟,其他时段临时签离座位保留30分钟。

8.相同类型的违规累计满3次,将禁用选座(研讨间)功能7天,7天后可正常使用座位(研讨间)预约系统。违约类型有“未签到”、“未签离”、“临时离开未刷卡”和“临时离开未归” 4种。

9、冒用他人账号或外借个人账号给他人预约座位(研讨间)或预约入馆的, 一经发现,将禁用冒用者及借卡者选座(研讨间)功能7天。

10、每晚闭馆前1小时,选座机停止选位功能,此时已选座读者刷卡选择“签离”后,仍可继续使用原位至当日闭馆。建议读者提前刷卡释放座位使用权,以避开离馆高峰。

11、读者须维护室内秩序,勿用物品占位和随意移动椅子,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丢失责任由占位者自负。

12、每年的暑假和寒假,图书馆将清空本学期的全部违约记录。

附:违规类型说明

未签到:是指读者预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刷卡签到(通过门禁签到或者直接在预约机上刷卡签到)所产生的违规。

未签离:是指读者预约座位后,离开图书馆未刷卡退出座位,系统在晚上清场时所产生的违规。

临时离开未刷卡:是指读者预约座位后,离开图书馆未刷卡,并又从门禁刷卡进入图书馆后所产生的违规。(读者在门禁通道机上刷卡进入图书馆后,系统会自动释放该读者当前的座位)

临时离开未归:读者在离开图书馆前,在预约机上刷卡临时离开,系统自动计时,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刷卡(门禁通道机刷卡或者预约上刷卡)返回,系统在临时离开时间到后自动释放该读者的座位。

17.在使用图书馆研讨间时有什么预约规则?

研讨间预约规则:

1、登录系统用户名为校园卡帐号,密码为校园卡查询密码。

2、提交预约时,利用学号或工资号添加成员,窗口下方“上传文件”按钮处须上传一张图片格式的文件,方可顺利提交。图片内容临时未做限制,有待完善。

3、可预约时间为每日8:00--22:00,一次预约最短30分钟,最长可4小时。

4、可提前7日预约房间,7日内每人每日可预约使用房间一次。

5、预约成功后,开始时间前后15分钟内均可刷卡开门。距离开始时间小于15分钟,不可取消预约。取消具体操作:点击我的中心--我的预约--取消预约

6、预约成功后,预约成员签到应不小于申请时提交的最少人数(预约开始时间前后15分钟内),否则系统记录申请人违约一次,并且释放本次预约的房间。违约三次后将暂停预约申请人研讨间使用权利15天。

7、房间号尾号为3或4的(比如304,703)是大研讨间,可预约人数是5—8,其余房间是小研讨间,可预约人数为2—4人。

8、刷卡进门后,须首先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在预约网页“房间信息”或门口刷卡机上查看),否则,本次设备故障由预约人负责。

9、研讨间使用完成后,使用者负责将室内物品及设备恢复使用前的状态,带走个人物品及废弃物,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及房门。

18.为什么我想借的图书显示书刊状态“可借”,但在书库却找不到?

造成可借显示可借图书不在架的原因可能有:

  • 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大流通模式,读者取书可以随处阅览。
  • 图书排架错误(工作人员上错架或读者放错架)。
  • 图书被盗遗失。
  • 通还过程中归还滞后未到馆。
  • 破损图书正在修补过程中或破损严重等待剔旧。
19.如何委托借阅?

委托借阅是指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书目检索平台在线申请非本馆藏地图书,并运送到指定取书地,实现图书跨校区借阅。委托借阅物流由图书馆承担。委托借阅的馆藏地涉及一校三地所有校区图书馆。

如何委托借阅?

第一步: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在“个人信息”中添加手机号码和email地址,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接收委托到书信息,如已添加手机号码、验证邮箱,可直接转至第二步。

第二步: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请求。

点击“资源检索”查找到欲借图书,可以选择 “委托/预约”模块中对应图书右侧的“请求”选项,选择“取书地”,点选“确定”按钮。若此书符合委托条件,系统给出操作成功的提示,委托操作完成。

第三步:接到图书到馆通知后,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步:所借图书可于任一校区图书馆归还。


如何取消委托?

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点击“我的请求”,显示读者所有请求情况-->点击“请求管理”,点选“委托请求”按钮,在“操作”栏选择“取消”按钮,完成委托取消。


委托借阅须知

(1)委托借阅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博士生每次限委托4册,其他读者每次限委托2册。

(3)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在运送途中、被馆内读者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

(4)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取书地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5)读者如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将无法委托借阅图书。

(6)委托成功,逾期不借达2次者,将暂停“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20.在委托借阅时读者须注意什么?
  • 借阅其他分馆的图书必须是本馆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他分馆的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 委托借阅每次限2册。
  • 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在运送途中、被馆内读者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
  • 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所在校区分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 读者所借图书达到本人最大借阅册数,或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时,将无法提交委托借阅申请。
  • 约而不借达2次者,将取消“委托借阅”权限180天,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