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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而未必识 ——读托马斯·潘恩《常识》有感 《常识》所集,卑之无甚高,多为常识而已。若觉可怪,乃因此为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
——梁文道 在二百三十九年前,莱克星敦一声枪响打碎了许多美国人与大英帝国和解的美梦。“公知”们关于美洲大陆前途的讨论正一潮告过一潮,有个三十九岁的裁缝急得跳脚,决心不再为这片衣衫褴褛的大陆做无益的缝缝补补,而要给它做件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新衣裳。 就在这个月里,一本仅有50页的由“一个英国人”撰写的小册子横空出世,一瞬间红及美洲大陆的角角落落,成了世俗世界里奉为圭臬的第二本《圣经》。 作者的口气可不小,竟给这本乍看下不太起眼的小册子取名为《常识》,真是有着异于常人的自信。孙中山在《建国方略》做过自序:“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不可不熟习此书。而遍传国人,使成为以普通之常识。”想来二人倒是有一样的情结,常识常识,说的不外乎是“启蒙”二字——这些人间常律,你本应懂,本有权利懂,却因为传统的观念阻隔和政治势力的话语控制而让你失去了接近它们的自由——那么现在,我告诉你。 然而意外地讽刺的是,历史上所谓常识者云云,道理都简单,却往往是
“常”可行而“识”未必。 这放在今天恐怕也概莫能外。 还是说常识。 在17、18世纪的欧美,“小册子”一直被视为启蒙运动和发展言论的重要力量。不乏有人盛赞这项伟大的发明,认为它第一次让出版(publishing)重新回到了它原初的含义——回到了公众(publics)。而在我看来,这种朗朗上口,感情充沛而又不乏理性的文章实际上是“纸上的演说”,这些评论家们天生是演说家,借助文字则使得它比单纯的演说有了更宽广的传播范围和影响人群。朗朗上口和通俗易懂是它的美德,为受难者发声、调戏现实和理性思辨则是它的专长——不好意思,恰好戒了学术文章里动辄探求“本质”、“深层原因”的自我陶醉的不良嗜好。 这是常识不同于其他学术文章而独具的魅力——上可牵动天子诸侯的衣袂,下能一获凡夫俗子的芳心。 而在我粗浅的理解里,《常识》中潘恩的观点大致可以归结为三个方向,一是先要破,二是后必立,三则讲如何立: 1.“乔治三世只不过是大不列颠皇家畜牲”,他是北美事件的首恶之源。英国王室并不神圣,因为据英伦三岛征服史记载,“英王的始祖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 2.“和解与毁灭密切相关”,独立才是唯一的出路。“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本身”,“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3.独立之后,实行共和政体,而不是恢复英国留下的制度。“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国家的专权形式,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的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 光是第一点已足够展示作者的野心。说白了分明就是个莱克星敦事件的时评,潘恩却不乐意从分析殖民地和日不落帝国的关系写起。他偏要先跳脱三分,让诸位客官且先听一听人类政权的发展。政府是由于人们德行的软弱无力而有必要采用的治理世界的方式,政府的意图与目的应当是自由与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潘恩用的批判方式并非是中规中矩,这个顽皮的人,竟然通过宗教的方式阐述了暴政的不合理性。撒母耳和犹太人的偶像崇拜萌芽的故事以圣经的方式预言了君主制的不合法性和危害性。在这些先知性的故事里,绝不仅仅是在反映历史上的君主制,也是在折射今日英国政体里不可解的种种弊端——如撒母耳预言,“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这种论述在我们如今看来也许缺乏太多的逻辑,也没有有力的事实佐证,未免显得虚幻,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背景下,潘恩的语言一方面显得活色生香,一方面也无疑更贴近了读者强烈的文化和宗教背景,顺应了当时轰轰烈烈的宗教潮流。 现在,专制的暴政已经成为过去,而对于英国式的立宪政体,问题在于,“虽然我们十分聪明,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十分愚蠢,曾让国王掌握了钥匙。”潘恩认为,这种制度受到英国人民的支持,更多的出于其民族自傲,而非一种理智。 这番论述下来,不光抨击了英国的政体,更为之后坚持独立,建立共和政体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在当时,包括到现代,大多数人评价《常识》,都首先把它作为美国寻求殖民地独立的表征,将其视为《独立宣言》的精华,然而这决不是潘恩最初的设想。他花费大量的笔墨抨击君主政体和世袭制,言之又言“自然原理的推论”,却是在特别强调实行共和政体的重要性。 诚如我们的作者本人所言,“美国的独立如果不曾伴随一场对政府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单从它脱离英国这一点来考虑,那就微不足道,我本人对它就不会有这样经久不息的热情。独立之后,继续前进,建立具有示范意义的专政制度——才是我写作时考虑的首要原则。” 历史是对潘恩的判断的最好佐证。从一开始的仅仅反对征税,演变到之后的民族矛盾。莱克星顿的枪声既让我们看到呼应增长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抗争势力,也暴露了美利坚民族在长期殖民统治下的摇摆不定——毕竟无人可允诺未来,这是一片长期依傍殖民国来寻求稳定的疆域,和解或独立一不小心都可能点燃暴动的导火索,引火烧身的是自己,隔岸观火的却是英国。而潘恩却大胆认为,独立的难产,实际上不过是“大家对于实行的时间问题意见有所不同”。 诚如文中写道,“目前这个时期是一个国家职能一度遇到的特殊时期”,“大多数国家错过了这个机会,因而不得不接受征服者的法律,而不是为自身制订法律。”《常识》惊世骇俗的言论站出来的正恰到好处,把轰轰烈烈的独立斗争上升到了更高的层面——既然目标应与牺牲的代价相当,独立战争就不会再仅仅是为十三州本土的自由而战,而更是为一种全新的只属于北美的政体而战,要“为宪章加冕,让法律成为国王。” 至此,美国资产阶级革命里独树一帜的风格鲜明的确立起来,以至于今天,当我们谈起“民主、共和、自由、法制”,第一反应想到的便是这个在另一个半球上、占了世界面积六分之一的大陆,这个高喊“美国梦”的民族。 当然,常识得以普及,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几次关于出版自由的斗争,在这片大陆上,出版自由以事实先于法律的形式被人民坚守了下来,《常识》的举世轰动才得以成为美国独立历史上一道令人激动的风景。 在这之后,这个潘恩引以为傲的制度又被带到了法国,将其精神写入了《人权宣言》中,拿破仑赞他是“共和国的火炬”,只可惜欧洲大陆很快背却了潘恩亚当之手的教义,拿破仑独裁了,罗伯斯庇尔也成了臭名昭著的追随者。 朱学勤形容潘恩的一生:“他有《常识》,反抗那时候的专政传统;他有《人权论》,反抗社会传统;他有《土地正义论》,反抗的是经济传统;最后有《理性时代》,反抗的是宗教传统。这样一来,他就把那个年头能得罪的人类权势力量都得罪完了。他从地上打到天上,横扫俗界国王之后,又向灵界国王宣战,最后激起天怨人怨,自然要落个遗骨飘零,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下场。” 也许是历史的巧合,潘恩在《常识》中对祖国的高呼:“自由到处遭到追逐。亚洲和非洲早就已经把她逐出。欧洲把她当做异己分子,而英国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啊!接待这个逃亡者,及时地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如今却成了对自己的苦难最恰当也最无力的呼告。 进一步说,人的命运尚且如此跌宕起伏,更何况关乎整个人类社会的“常识”的命运呢? 这也许是不断循环演进的历史送给公民潘恩的轻轻叹息吧。 常识常识—— 常而须识,却往往常而未必识。 (外国语学院 王盛) |